同时,也应以刺激幼儿进行探索、发掘和体验作为大前提。
有些年轻父母对幼儿子女溺爱和过分保护,以致很少让他们接触一些天然的物料,如沙、水、落叶、石子、泥土等,甚至推、拉和上下梯级等活动机会也不多。
因此,选用器材时,需兼顾幼儿在这些方面的感官训练和肌肉机能发展。
有关体育活动器械的配备请参考《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1992)。
1.活动室面积与空间利用
足够的空间是幼儿在室内开展各种活动的必要条件。
研究表明,过于拥挤的环境有可能增加幼儿的攻击行为,减少幼儿的社会性交往活动,使观望、不主动参与活动的幼儿人数提高。
蒙台梭利指出:“以我们的经验。
要达到舒适的感受,必须使房间的地面有一半是空着的,不得放置任何东西。
这就是使孩子们感到愉快的可以进行活动的空问”。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建设部l988年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中有明文规定,如果活动室与寝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m2。
如果寝室与活动室不分设,则活动室应为90m2。
按每班30名幼儿计,每名幼儿应1~3m2(包括家具、设备、占地面积)。
幼儿园室内环境应达到这一额定面积,按规定控制每个班级的幼儿人数。
在面积既定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空间,尽量减少不必要家具、设备,为幼儿空出活动空间如一些日托幼儿同把床改成壁床或睡垫,睡觉时放下,不睡觉时就收起,大大扩展了有效的活动空间。
还有一些幼儿园走廊较宽敞,走廊就被利用作为幼儿进餐的地方一些幼儿园在天气晴好的时候,让幼儿把角色游戏区、表演游戏区等放在户外,室内、室外环境打通使用。
2.室内环境的结构
环境的结构是环境各部分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与联系,对空间的有计划的合理的安排与利用可形成良好的环境结构,并对幼儿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个结构良好的室内环境应符合以下标准。
(1)活动区数量、面积适宜
活动区也可以称做活动角、游戏区或兴趣中心、学习区,是指一个有规划且多样性的学习环境,幼儿能够在这里依照自己的兴趣、能力与发展阶段,有效地且有系统地完成某种学习活动,或达到某一学习目标。
活动区的设置需考虑幼儿活动的实际需要与效果。
在活动区,幼儿的活动往往采用松散的小组活动形式。
一般来说,容纳2~3个幼儿在一起活动的小活动区,可使幼儿安静地活动交往。
活动区所容纳的幼儿人数以不超过5个为宜。
5个以上幼儿在一起活动的活动区,经常使噪音增大,幼儿吵嚷行为增加,而且增加了幼儿社会性交往的复杂程度。
应当根据活动室的面积,幼儿人数以及教学活动的客观需要来设置活动区,决定活动区的数量。
每一个活动区所占据的空间,要使在其中活动的幼儿能够自主地、不相互妨碍地开展活动,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学习。
(2)各活动区的活动减少干扰
由于幼儿在各活动区进行的活动性质不同。
有的安静,有的吵闹。
因此在设置活动区时,动静应尽量分开避免相互干扰。
像角色游戏、音乐、表演、小木工等活动一般来说是比较吵闹的,要使这种活动区远离需要安静的图书区、教学区。
为了使活动区能被清楚地识别,它们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物,以利用各种玩具柜、书架、地毯等现有设备作区域屏障或分界线。
划定每一角落的范围可以协助幼儿遵守规则。
但作为分隔物的橱架的高度和间隔,应尽量以不阻碍成年人的视线为原则。
这样可以使教师视野广阔,无论站在活动室内的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看见幼儿在每一活动区的活动情况,以便有需要时能够及时给予辅助。
活动室内的“交通路线”力求畅通无阻,以避免儿童在如厕、变换区域、取水时产生拥挤、碰撞等情况。
为此。
活动室中央和各个门口(盥洗室、大门、阳台门等)最好不要设活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