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量指标分值设置
对未管理表外不良贷款的客户经理,其表外不良贷款时效保证率
指标分值计入贷款利息收入分值。
2、定性指标分值设置定性指标实行扣分制。
(三)、定量指标的计分办法定量指标实行百分制。
1、信贷类指标
(1)贷款余额净增指标、贷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
2、存款类指标
(1)个人任务指标。
个人任务指标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具体任务为:一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2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120万元;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90万元;
三、四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10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60万元;五级支行客户经理存款余额净增50万元,存款月平余额净增30万元。
根据个人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负责统计,总行负责考核验收。
各支行应设置客户经理组织存款台帐,由柜员登记、会计复核,支行行长确认。
(2)支行任务指标。
支行任务指标由支行下达,分存款余额净增指标与存款月平余额净增指标,根据客户经理完成支行下达存款余额净增与存款月平余额净任务情况(百分比)计分,由支行考核计分。
3、效益类指标
(1)、贷款利息收入指标按任务完成情况(百分比)、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尽收比例计分,具体计分公式为:
任务完成比例x(应收已收正常类贷款利息/应收正常类贷款利息)x标准分值
4、风险类指标
(1)年底贷款抵质押率指标按照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①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小于100%的,计分公式为:
(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任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x标准分值
②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等于100%的,根据20xx年底实际贷款抵质押率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
20xx年底贷款抵质押率99.5%(含)以上,较100%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9%(含)以上,较99.5%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1分。
(2)贷款到期收回率指标。
贷款到期收回率在当年新放的贷款当年到期100%收回的基础上计分。
①参数确定
基准参数=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
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1-(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总额/截止20xx年底正常类到期贷款总额)+容忍度。
容忍额=20xx年当年到期贷款总额x容忍度
容忍度基数为1%,根据20xx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尽职情况的考核相应进行调减,容忍度区间为0-1%。
②计分标准贷款到期收回率按完成比例相应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1)若基准参数<100%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分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与大于基准参数两段计分,总分25分,其中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大于基准参数部分根据个人任务情况实行浮动分值,浮动所剩分值计入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等于基准参数部分分值内。
a、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
该部分最高分值为8分,分值确定公式为:
(客户经理个人管理20xx年底正常类偏离贷款/全行20xx年底客户经理人均管理正常类偏离贷款)x8
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年底到期贷款收回率-基准参数)/(100%-基准参数)x确定分值b、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该部分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25-a部分确定分值年底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时,实际得分为a与b部分的合计
B、支行年底实际贷款到期收回率<基准参数此种情况中,总分为17分,实行分段累积扣分,具体如下:小于0.5个百分点内(含)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小于基准参数0.6—1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4分;小于1.1—1.5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96分;小于1.6—2个百分点(含)范围内时,每小于0.1个百分点扣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