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均可申请以下四个方面的救助:(1)医疗救助;(2)教育资助;(3)临时性救助;(4)廉租房补助。
9、核实家庭收入可采取哪几种办法
(1)个人申报法;(2)入户调查法;(3)单位、邻里走访法;(4)行业评估法;(5)低保议评小组评议。同时也可采用信函索证法、部门协同法和跟踪消费法。
10、什么是社区“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社区管理模式
即以社区固定建筑和房屋为载体,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家庭成员构成,全面收集和掌握人口信息,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和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一种新型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模式。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社区基本情况“图档结合、一目了然”;二是人口基本信息能够全面掌握;三是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针对性强;四是各类工作台帐清晰、相互联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11、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团结和带领社区群众共同建设社区的能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推动社区工作的能力;
正确分析复杂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人为本、锐意创新,持续发展的能力;
运用现代技术提供社区综合服务的能力。
12、“居务公开”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本季度居委会的工作情况。
(2)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底数以及本季度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
(3)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张榜公布的内容。
(5)救灾、救济群众筹款筹物及发放情况。
(6)定期救济享受人员详细情况。
(7)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
(8)其他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
13、现行市、区政府对社区“两委会”成员补贴标准、工作经费标准如何规定
2010年市、区党委、政府再次提高了社区“两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我区执行的标准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500元/月;书记、主任分设的13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1200元/月;委员1100元/月。同时,将社区办公经费提高至2万元/年,经过社区工作服务站改革,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费随事转”,再向社区拨付部分办公经费。
14、当前,市、区党委、政府对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规定有哪些
每个社区的办公和活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各社区的内部基本设置应当包括“四室三站一场”,即:“四室”社区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图书室;“三站”社区低保和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计生和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体育辅导站;“一场”室外健身活动场所。
2009年10月,我区全面推行“社区工作服务站”体制改革,完成了人员和资源整合,将政府公共服务的10大项工作统一纳入社区工作服务站,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社区工作服务站原则上应不少于50平方米。
15、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根据需要或者1/3以上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时,应有社区居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本社区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本社区内各方面自治工作、公益事务的重大事项;
3)制定和修改本社区自治章程、社规民约等规章制度;
4)推选人员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及时张榜公布并报指导机关备案,通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5)审议筹集社区建设资金和使用办法;
6)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7)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社区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6、社区工作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社区综合管理事务: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及时通知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社区统计工作,采集社区人口、单位、设施等各种信息并按规定上报;
(2)社区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负责民政法律、法规宣传;负责调查了解本社区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医疗救助等各类民政对象的生产生活和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民政对象稳定和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报告本级灾情,定期汇报基层救助程序、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协助开展双拥、老龄、殡葬管理等工作;
(3)社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保障工作,采集相关信息,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咨询,协助处理劳动保障信访;
(4)社区人口和计生事务:大力倡导社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5)社区卫生健康事务:协助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普及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疾病普查普治、社区医疗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