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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医保相关知识考题答案
大小:23.39KB 8页 发布时间: 2023-02-25 10:00:17 2.14k 1.98k

A、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

B、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

C、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

D、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

18、2015年开始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ABC)

A、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B、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C、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成年居民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D、按一档缴费的,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8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生育保险

一、单项选择

1、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引、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制度。定额费用不包括(B)

(A)产前检查费

(B)产前诊断费

(C)生育医疗费

(D)生育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A)

(A)生育产假

(B)生育津贴

(C)生育医疗费

(D)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3、在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生育,引产或者流产时,由用人单位于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一个月填写,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A、烟台市生育保险备案表B、烟台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审批表

C、烟台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备案表D、烟台市生育保险待遇拨付表

二、多项选择

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待遇有(ABCDE)。

(A)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

(B)女职工生育为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

(C)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

(D)女职工生育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

(E)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2个月(含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怀孕满3个月(含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开发区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ABCD):

A、顺产为1500元,剖腹产为3500元;

B、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C、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

D、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80元;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为120元;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200元;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500元

3、参保女职工在领取生育保险费用时,须提供、、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ABC)

A、《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准生证》B、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C、行剖腹产手术的参保女职工须《剖腹产术登记表》D、准生证

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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