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难户3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
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__〕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春节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镇政府将视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
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我镇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
各村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县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
由于时间较紧,村、镇两级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规范装订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
镇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报人员审定名单后,于1月17日前,上报救助人员台账(纸质和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以便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
要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镇政府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为使我镇生活困难的家庭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海门慈善会决定在春节前举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
此次活动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重点关爱、慰问特别贫困家庭150户;第二、慰问困难家庭500户;第三、慰问海门敬老院孤寡老人。
整个慰问活动计划资金约100万元。
为把这次慰问活动做细做实,把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实际贫困家庭中。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特别贫困家庭对象
1.需资助的特别贫困家庭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20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特别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特别是家庭人口结构,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残、瘫、精神病,且丧失主要劳力等实际情况。
2.请各村(居)抓紧调查填表,按时间安排及时送到海门慈善会。
12月21日开始接收申报,至年1月15日前,逾期不接收申报。
此次活动资助范围广,资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