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
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
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
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
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
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
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预防校园欺凌排查整改报告精选篇3
一、教学目标:
1、了解校园欺凌的成因及危害,学会预防校园欺凌,掌握应对欺凌的方法及技巧。
2、通过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课堂讨论与交流,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合作交流能力。
3、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关注他人的安全,培养其非欺凌情感及勇敢机智面对校园欺凌的品质。结合教育内容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本课的重难点分别确定为:
二、教学重点
掌握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技巧,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教学难点
掌握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技巧,培养学生非暴力情感及勇敢机智面对校园暴力的品质。
四、教学背景分析:
1、我校总人数多,寄读学生多,学生之间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相差较大,易起摩擦,比起其他学校,更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2、当前,暴力文化泛滥,社会生活又多出现“弱肉强食”的现象,对价值观还没定型,难以自我约束的中学生来说,这无疑为他们施暴于校园提供了鲜活的“榜样”
3、中学生心理、生理都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也不足,往往对校园暴力认识不够。有的缺乏对自我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缺乏自我保护方法和技巧,遇到侵害时则显得胆小怕事,不知所措;有的则受家庭、社会影响,遇事冲动,遇到侵害时,可能选择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