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活动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6、做好防范措施
带领幼儿多进行或户活动,适当锻炼身体,增强抵抗能力。
鼓励幼儿多饮温开水。
为幼儿平衡膳食营养,多提供蔬菜和瓜果,膳食做到粗细搭配,保证幼儿摄入足量的、均衡的营养,增强孩子的免疫力。
7、加强幼儿个人卫生教育
教育孩子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并利用图片、故事、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对幼儿进行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8、控制集体活动
尽量减少和控制班级之间串班、联谊活动。
对有患儿班级进行活动、场所限定,避免到附属用房等公共场所玩耍,避免与患儿接触,以减少感染机会。
9、启动应急预案
如发现患儿,迅速隔离,立即通知家长或由保健医生负责带到疾控中心就诊。
10、严格进行患儿管理
病愈返园必须持县疾控中心防保科开具的《痊愈证明》,在保健医生检查确系正常后进入幼儿园。
11、实行日报告制度
完善甲型H1N1流感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实行日报告制度,“分层管理,及时落实”。
教师每天了解缺席幼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与保健医生联系,保健医生发现可疑病情及时向园长、副园长汇报,园长发现病情蔓延立即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领导汇报。
幼儿园甲流应急预案4
一旦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幼儿园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幼儿园保健室报告。
(2)保健老师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幼儿园有关领导。
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卫生防疫站、教育局上报。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保健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内出现传染病,应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幼儿园隔离室休息,并由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防疫机构。
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的,本班老师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场的,由本班老师和保健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并记录下护送车辆号码和密切接触人员名单
(2)经人民医院、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幼儿园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幼儿园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幼儿园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园暂停上课;加强对幼儿园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幼儿园在接到当地政府、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幼儿园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幼儿园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