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特点,编制完善农民建房图集,明确整治提升内容、项目及建设标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有规划、治有依据、改有效果、创有特色。
(三)强化氛围营造。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呼吁农民群众全家动员,老幼参与,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监督、抵制、劝诫、纠正乱丢乱扔、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环境卫生、人人守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调度考核。
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综合目标考核。
坚持实行调度督导制度,切实指导督促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职责范围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23村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8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的幸福东郭,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滕政发[20__]17号)的要求,全面完成滕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容貌的“脏、乱、差、丑”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立体式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滕平路、中心大街、新兴路、旅游路、青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兴路、东木路;
2、各村主要道路;
3、各村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影响城镇环境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沿路违章建筑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2、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主干线两侧的三堆两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渠水面漂浮物,无杂草、秸秆坝堰焚烧残物,残墙断壁、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行道树涂白等;
3、新修村村通道路的村,路肩培护和道路管护。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__年11月16日—__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11月16日—18日)
成立指挥部,组成专业队伍,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明确目标,张贴标语,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展开,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1月19日—__月9日)
3、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__月9日—10日)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照镇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将道路及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现象。
五、检查验收及奖惩
验收实行百分制与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一)考核标准
滕平路、旅游路、青年路、东兴路、溢香园路、五明路、东木路及镇驻地可视范围内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物、三堆两垛、焚烧残物,每发现一处扣所在村10分。
(二)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所称的可视范围区域界定为: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临街为界;道路两侧有河道、排水沟,以河道、排水沟外沿为界;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道树的,以绿化带、行道树外沿为界;道路两侧为空地的(含巷道口),纵深30米为界。
(三)检查考核
本次活动考核按年初东政发[20__]14号文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