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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改进措施精选5篇
大小:23.54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03-11 14:45:37 5.97k 5.11k

7.越线使用抗菌药物

8.配制抗菌药物的溶媒选用不合理

9.未及时调整药物,单次剂量超量

抗菌药物使用不当,会导致疗效不佳,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医疗费用,产生耐药菌等。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已经成为临床特别是儿科临床治疗中的迫切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知识,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分级化管理,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住院医师只能开非限制性药物,主治医生以上资格的医师能开限制性抗菌药物。

整改措施:

1、严格的掌握适应症;确定细菌感染时候才能用,不能经验型也不能预防性用药。

2、选择合适的剂量:必须按药品说明书体重计算给药。

3、选择合适剂型及给予途径:原则上能口服给予就不要静脉点滴。

4,重视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据此指导临床用药,结合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临床药理学资料;

5、注意用药频率及疗程,考虑病情和患者的整体情况综合治疗感染,避免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对一般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力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直接使用二线以上药物治疗。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改进措施篇3

20XX年9月18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对医院抗生素应用管理进行相关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处不足,医院领导接到卫生监督意见书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等职能部门成立整改工作组,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青岛市卫生局《20XX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青卫药政字?20XX?2号)》、黄岛区卫生局《20XX年青岛市黄岛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青开卫字?20XX?4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上级主管部门督导意见进行调查,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青岛市卫生监督局提出督导意见:

(一)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设立够做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不得超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调配工作;

(三)不得使用未取得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四)医疗机构必须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

(五)医疗机构内非药学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

二、医院整改措施及方案:

(一)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1、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

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形成院、科、个人三级负责制,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药事管理

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院长出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由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联合负责具体管理及日常监管工作。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专项培训考核,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不得超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未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调剂工作。

1、医院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印发的《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

理目录(试行)》通知要求,于9月19日、20日下午,在行政四楼会议室进行“20XX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

此次培训由院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主办,医院全体医师和药剂人

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考核大会。

培训中,医院药剂科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的现状,此次培训的目的,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主要表现、危害、影响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原因以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用抗生素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深入浅出的进行了剖析。

培训会后,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闭卷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对考试不及格者和因故未参加培训考试者统一进行补考,对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或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全院通报,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复习补考,一直到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其处方权,切实达到卫生厅有关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的要

求。

2、调整了今后医院新晋医师及医师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授予程序,医师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以文件形式通知信息科,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三)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并分析点评结果。

1、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张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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