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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股室、中心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严格实行登记和职责制度,直接职责人对设备负管理职责。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
严格对照检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
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
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异常是重点股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