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套)或若干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属一个工厂
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
超过该临界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16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
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166.国家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哪些活动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
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
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
167.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政府部门主要有哪些?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质监
部门、工商部门、交通部门和经济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经济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
规范。
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
工商部门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许可文件,核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
督检查;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168.《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有何强制性规定?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
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
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
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169.《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标注及包装
物印制有何强制性规定?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
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
170.《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的采
购、销售何强制性规定?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
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
准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