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溶化法。
就是用水浸泡处理,将烟火药及其制品用足够的水浸泡一段时
间,使药剂中能溶于水的物质溶解,从而破坏药物成分组合,使药物的燃烧和爆
炸性能失效,再将其掩埋处理。
(2)深埋法。
一般不大采用此种方法,除非是已完全失效的烟火药或制品,或
者是经过浸泡处理后的残渣,掩埋地点必须选择偏僻无人的地方,掩埋的坑要深
挖,被掩埋的药物与药品之间要用泥土隔开,层与层之间要用泥土分层隔离。
在
掩埋的地方有明显的标志。
(3)烧毁法。
将烟火药及制品引燃烧毁,在不产生强烈燃烧爆炸的状态下销毁
处理。
在以上三种销毁方法中,水溶解和深埋法操作方法简单,处理时比较安全,
但药物销毁不彻底,对土地、水源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有些烟火药剂制
品是用有机溶剂制成,不溶于水,容易留下安全隐患,因而不宜过多采用。
烧毁
法危险性较大,但药物处理彻底,不留下安全隐患,只要我们在烧毁中注意防范,
严格按安全操作方法进行,此项工作是能够做好的。
96.在烧毁处置废药(品)时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要选择空旷无人的宽阔地带,周围无居民、建筑物、高压线等设施及易燃
易爆物品,且不得与山林、树木相连。
销毁场地面平坦,无易燃的杂草树枝。
(2)根据销毁药量,划出警戒范围,并配备消防车(消防器材)。
(3)销毁处置操作人员和待处理的药物及运输工具停放点均应选择风向上方,
操作人员远离销毁燃烧点,待处理的药物一定要封盖严密,切不允许有散落的药
物外露。
(4)操作人员要着装防护,装卸药品要轻卸轻装,不允许拖、拉、抛、丢。
除
现场操作人员外,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销毁现场。
(5)必须遵循“少量、多次、勤检查”的原则,一次处理不宜过多,如果多批
次的销毁,第一次销毁完成后,需用水将销毁点冲刷,相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确认无火星等安全隐患后,方可再次进行。
(6)大风、下雨天气不能进行销毁。
(7)需处理的药物应摊撒在地面成一长带,药品厚度不超过单个产品的2倍。
药品切不可堆聚,更不允许成箱堆放销毁,这样会形成强烈爆炸或殉爆,极易造
成安全事故。
发现有结块,不能倒出容器的药物,不可敲击,可另外用水浸泡或
其他方法处理。
(8)销毁操作方法可将引爆点火装置与药品的一端相接,引爆点火装置可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