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疑交易的报送流程是什么?
答:各级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通过四道防线进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工作。
第一道防线由各级公司销售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一)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可疑交易或异常行为的,应填写《可疑交易分析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级公司反洗钱岗人员。
(二)配合进行可疑交易识别、调查和客户资料补充工作,分析审核相关信息,将分析结果填写在《可疑交易分析表》并及时反馈本级公司反洗钱岗,或者直接将分析结果及相关资料录入(导入)反洗钱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道防线由各级公司业管、财务、客户服务、信息技术、人事、综合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一)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现可疑交易或异常行为的,通过在核心业务系统可疑交易登记平台勾选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或者填写《可疑交易分析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级公司反洗钱岗人员。
(二)配合进行可疑交易识别、调查和客户资料补充工作,分析审核相关信息,将分析结果填写在《可疑交易分析表》并及时反馈本级公司反洗钱岗,或者直接将分析结果及相关资料录入(导入)反洗钱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一)对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交易情况分派相关部门分析,及时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可疑交易分析意见,形成可疑交易分析汇总意见。
(二)定期在反洗钱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可疑交易监测明细表》,监控所辖机构的可疑交易分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可疑交易分析工作。
(三)对各部门通过纸质提交的可疑交易分析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分析的结论是否恰当,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支持性材料。根据可疑交易分析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并形成可疑交易分析意见。
(四)对审核确定为一般可疑的,以“总对总”的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
(五)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的可疑交易,及时提交本级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审定;对审核确定为重大可疑的,除了“总对总”的方式报送外,各分公司应及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对认定涉嫌洗钱犯罪的,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总公司。
第四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成,主要职责:
(一)对本级公司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重大、疑难的可疑交易进行审定。
4.可疑交易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是什么?
(一)经人工识别并排除疑点的可疑交易分析资料,由参与反洗钱分析部门审核签字后,随业务档案流转,并扫描进入影像系统保存。
(二)由系统抽取并经人工分析排除疑点的可疑交易分析资料,由反洗钱岗人员打印《可疑交易分析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随业务档案流转,并扫描进入影像系统保存。
(三)经分析认定为可疑交易的,分析材料由反洗钱岗人员保存,并按年度予以归档。
5.需要保密的反洗钱工作信息和资料包括哪些?
(一)客户身份识别资料;
(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中产生的信息资料;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监管中涉及的信息资料;
(四)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
(五)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要求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资料;
(六)泄露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信息资料。
6.销售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一)收集相关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并对客户身份识别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二)进行可疑交易识别,填写《可疑交易分析表》(附件1),并随业务资料提交业务管理部门(主要指业务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
(三)明确公司及代理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职责,并根据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完善代理机构业务出单系统,确保客户身份识别要素的完整采集;
(四)电子商务部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非面对面业务的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工作。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识别工作。
7.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
(二)在业务管理活动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
(三)在业务管理活动中发现有可疑交易行为的,通过手工填写《可疑交易分析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可疑交易识别。
(四)对销售部门提交的客户身份识别资料予以审核,确保相关资料及信息符合反洗钱工作要求。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识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