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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落实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精选7篇
大小:39.27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3-03-21 14:50:14 6.87k 5.29k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工资;

2、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3、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待岗。

(三)对其他情况的处理。

对违规办班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落实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2

为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及xx市教育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xx市教发[20xx]xx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上级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使广大教师自觉远离、坚决抵制“三乱”行为,实现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电话和相关投诉信息量有明显下降,社会反响良好,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有显著提升,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逐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和纠风治乱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开展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构建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倡学校有计划安排或教师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校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三、整治内容

依据(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要求: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补课:

1、由班主任、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自习、辅导的(含利用网课进行有偿补课的);

2、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课的;

4、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教师为乱补课、乱办班组织生源和提供场所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收费:

1、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2、强行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发行:

1、以班级、年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或部分学生征订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

2、以班级、年部为单位,向全体或部分学生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

3、以班级、年部为单位,不按正规渠道征订或发行,采取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

四、工作措施

1、健全领导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xx县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教育工委书记、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直接领导、组织对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的查处工作。

建立政府推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查处“三乱”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违纪的蔓延势头。

2、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并对“三乱”的处理工作实施监督,够立案的实施立案查处,从重从严,构成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县委宣传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载体,加强对专项治理教育“三乱”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学校、教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履行“三乱”治理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同时做好整治“三乱”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受理信访、投诉工作的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和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三乱”行为的整顿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在职教师禁止举办变相有偿补课的“托管班”、“代理家长”、“兴趣班”等,如有违规坚决查处。

县公安局:配合实地巡察工作及入室检查违规补课情况,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县财政局: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违规教师的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个体“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家庭式场所学生的饮食安全管理,对被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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