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
凡在山林野地、偏僻民宅、店铺祠堂、工棚鱼塘、养殖场、废弃厂房、乡镇宾馆酒店、棋牌茶室等农村地区以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二、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团伙骨干成员;对在赌博场所暴力护赌、“宰客”敲诈的黑恶势力团伙组织领导者、积极参与者;对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地、资金、工具等条件的人员;对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人员;对以赌博为业,多次参赌聚赌的重点人员、前科人员,将依法予以严惩。
三、乡镇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等参赌涉赌的,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通报纪委监察部门。
四、涉赌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赌博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全市人民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禁赌活动中。
对发现的赌博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对举报揭发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依据《xx省黄赌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视情予以奖励。
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5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xx〕6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林业局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以野生动物保护为主的“清风行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掌握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动员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行动,同时合理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危害,逐步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内容
1、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二是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是非法捕捞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2、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区域。
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区和林场、候鸟集中越冬地。
二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等实体场所。
三是我县各天然水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清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2、由林业局、市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执法大队组成联合行动组,对全县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等,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
3、各乡镇组织执法人员、护林员对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护值守,及时清除捕猎工具,及时发现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
4、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针对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宣传解读好相关政策,工作中要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及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有效开展。
2、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工作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
3、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4、总结汇报。
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行动成效,写好总结材料,于4月10日报“清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