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划学时
按照设计的授课实际需要填写。
如上述统一设计,需要两堂课来完成“原子”这一节的教学内容,因此在“计划学时”栏中应填写“2”;若按照第二种分学时的设计方案,则在对应的“计划学时”栏中填写“1”。
3、教学目标
应根据本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研究教学内容和分析教学对象的特点,提出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一般教学目标的编写包括了认知、动作技能和情感3方面的内容。
尤其是情感目标,应在深入研究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挖掘、提炼对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有积极意义的方面,因势利导、自然贴切。
若本节课(尤其是理科的一些章节)和思想、情感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则不必挖空心思搞形式主义。
教学目标的叙述应简洁、准确、精炼,概括性强,包括对象、行为、条件和标准四个要素。
它和表下方的各知识点学习目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又不是所有学习目标的简单相加。
另外要注意的是,教学目标涉及的范围要和上面“章节名称”栏中所确定的范围相符合。
如果是一节(课)的统一设计,教学目标也应是整节(课)的;若是按学时分别设计的,则教学目标应是对应该学时教学内容的那一部分,而不是该节(课)的全部。
4、学习目标描述
学习目标描述的内容分3个部分:
(1)知识点编号
指该知识点的代号,它在本课程中具有惟一性。
知识点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前边为章、节(或课)的代号,后边为该知识点在本节(课)中的顺序号,中间用短横线相连。
如:
2.6—1代表第二章第六节的第一个知识点;
3.2—3代表第三章第二节的第三个知识点;
2 8—4代表第28课的第四个知识点;
1.3.4—2代表第一编第三章第四节的第二个知识点。
(2)学习目标
指每个知识点所具有的学习目标层次。
(3)具体描述语句
指对学习目标各个层次的具体描述。
在课堂教学的条件下,教学对象特指授课班级的学生,在目标描述中可以省略而不致引起误解;教学条件一般都在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如非必要也可以省略;评价标准除了特指以外,都以达到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或本知识点的学习目标层次为依据,因此也不必再重复说明。
对于学习目标的具体描述,只要用动宾短语来说明与学习目标相对应的学习行为就可以了。
如:
知道电路各组成部分的名称和基本作用。
能画出常见电路元件的符号和简单的电路图。
掌握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法。
了解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树立环保意识。
5、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是构成本课程的知识能力体系中最重要和最本质的学习内容。
教学难点主要指由于知识的深度和知识的模糊性造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在填写此栏时,除应简明地说明重点、难点的内容外,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突出和强化教学重点、突破和化解教学难点。
在填写“解决措施”栏时,应把考虑的具体内容简要地进行说明。
6、教学媒体的选择
(1)知识点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