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语言)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因此,在直观过程中,教师应突出那些低强度但重要的要素,使它们充分地展示在学生面前。
(2)差异律。
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
在物质载体层次,应通过合理的板书设计、教材编排等方面恰当地加大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在知识本身层次,应合理地安排新旧知识,使旧知识成为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
(3)活动律。
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
为此,应注意在活动中进行直观,在变化中呈现对象,要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使知识以活动的形象展现在学生面前。
(4)组合律。
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延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因此,教材编排应分段分节,教师讲课有间隔和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