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机构
周密部署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教育、司法、城关、文体、工商、妇联、共青团、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兼任。
区综治委制定了《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整治安排。
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部门配合
协调联动根据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和整治方案,各相关成员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积极进行各种治安隐患的调查摸排工作,进一步增强治安防范能力。
区防疫站在《__省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龙头,按照区《通知》要求,分阶段继续在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从业单位实施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268人次,车辆42台次,监督检查141户,对学校、幼儿园及食品从业单位提出书面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严防食物中毒或病源性疾病患的发生。
办事处、办事处深入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存在的学校门前摊点、交通拥挤和个别学校的电线老化、幼儿园没有实行凭接送卡等问题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都落实了安全责任制,明确了一名分管副校(园)长,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三、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1、加强对重点部位及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
目前,没有发现重大突出治安问题。
2、加强了对学校及幼儿园内部整治工作。
我们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内容,每学期总结一次,每学年表彰一次,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台帐登记制度,定期跟踪。
同时对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
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重大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现有教职工都符合上岗资格要求,没有发现精神病和传染病等病例。
3、加强对学校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力度。
目前,我区不存在没有侦破的刑事治安案件。
4、校园周边摊点及非法建筑清理情况。
区城管部门、各办事处加大了工作力度,校门前流动摊点、非法建筑等正在得到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5、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设施及报警点、治安服务岗设置情况。
我区各学校门前都建立了必要的交通设施,如速度标志、斑马线等,车辆经过频繁的路段有值勤民警定时执勤,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为保证整治工作能够长久的`坚持下去,保证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治久安,我区在加强派查整治的基础上,重视做好宣传工作。
一方面加强校内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此项行动的意义,进一步了解整治行动,积极投身到整治行动中来,配合学校找隐患、差问题、抓整改,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环境。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宣传,在广大市民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市民配合整治行动,全民参与,共同整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023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设计4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中山创建工作,加大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双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平安红花岗建设领导小组总体工作部署,我办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开展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消除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幼儿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校园(幼儿园)周边涉校师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校园(幼儿园)周边治安、交通、卫生及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以及文明程度明显增强,为学校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中山办校园(幼儿园)及其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山办平安建设办,张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重点时间安排
20XX年3月至7月—20XX年9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