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①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②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④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B
A.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116、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①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③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A.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117、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①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②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③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④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A
A.①②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18、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①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②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③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④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C
A.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119、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①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③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B
A.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120、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