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XX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XX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XX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XX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XX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XX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XX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XX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XX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XX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XX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XX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XX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XX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XX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部门
在地方政府及其XX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做好相关的学校XX流感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无疫情学校预防控制措施
1.做好“三项准备”,即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人员准备。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应对XX流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防控XX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级、到人。
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对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预防性药品等疫情应对物资的准备,超前准备可能发生聚集发病时所需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承担所辖学校相关人员的业务骨干培训任务和业务指导。
学校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防控教育,同时通过健康教育课、校园广播站、黑板报、晨会、班队会、校园网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学生及家长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生活和卫生习惯,积极指导家长落实“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防控基本要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落实“六项制度”,即体温监测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报告制度、居家观察随访制度、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大型集会报告制度。
学校于每日上、下午上课前要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和流感样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还要坚持晚检,并做好记录;每日对因病缺课学生和缺勤教职工要电话询问身体状况,并详细记录;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每日要电话随访,记录每日体温监测和流感样症状监测结果。
学校每日将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居家观察随访时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及时逐级上报,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由校医陪同或通知其家长陪同,到校医院或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病愈后复课。
实行大型集会(特别是室内大型集会)报告制度。
凡举办200人以上集会(必须的教学、科研会议等除外),学校都要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控机构报告。
必须举行的,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现场测温,疾控机构实施现场具体指导。
3.设立“五个专职人员”,即疫情信息联络员、健康监测员、消毒管理员、家庭随访员和疫情防控督导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教育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必须指定XX流感防控工作疫情信息联络员及时通报信息,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以班级或寝室为单位指定健康监测员,负责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等开展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报告工作。
健康监测员负责测温、询问,及时填写《晨午检记录表》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记录表》,并上报给学校疫情信息联络员统一汇总后,填写《晨午检记录日报表》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记录日报表》备案。
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消毒管理员负责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食堂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桌椅、地面、教具等日常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家庭随访员负责与离校或离园学生的家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并填写随访记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向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派驻疫情防控督导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加强“三项管理”,即通风消毒管理、校园管理和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等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通风换气,对桌椅、地面、教具、餐具、空气等进行日常消毒工作。
严格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实行出入查证制度。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实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制度。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搞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环境卫生。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洗手设施,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
对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学生,医疗卫生机构要向其家长发放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说明采取居家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以及法律依据、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介绍XX流感科学防控知识,同时告知负责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医疗机构及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学生每日需2次测量体温。
学校指定家庭随访员负责每日与学生和家长联系,随访。
对与XX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自与该病例接触的最后一天算起,实施居家医学观察7天。
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5.完善“二个机制”,即信息及时通报机制和措施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