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属于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而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11岁的梅梅发烧了,妈妈领她到社区医院打针”属于监护,D符合题意。
A:扶养是指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明显不是扶养,“11岁的梅梅发烧了,妈妈领她到社区医院打针”属于监护,而不属于教育,A错误。
B: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不属于监护,“11岁的梅梅发烧了,妈妈领她到社区医院打针”属于监护,而不属于教育,B错误。
C: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不属于监护,扶养是指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11岁的梅梅发烧了,妈妈领她到社区医院打针”明显不是扶养,C错误。
故本题选D。
【点睛】
35.B
【详解】
A: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A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B: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B错误但符合试题要求。
C: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C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D: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少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生死合同”“卖身合同”属于无效合同,D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
故本题选B。
36.D
【详解】
D: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企业信息公示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故D入选。
ABC:根据材料中“向社会公开”,A项保密、B项内部、C项小范围都是错误的,故ABC不选。
故本题选D。
37.
C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②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③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④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
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38.
A
A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39.
A
参考A[解析]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