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不按规定时间申请房地产登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不按规定的时间申请登记的,每逾期一日,按登记费的千分之三加收逾期登记费。
18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撤销核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9哪几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答:下列两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登记申请(1)申请文件不齐全;(2)申请不符合规定;房地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与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0哪些房地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共同申请?
答:房地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1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
答: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单独申请;(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4)变更登记;(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权利证书等其他登记。
22法律规定共同申请的,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应承担
什么法律责任?答:应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的,一方申请,另一方不申请或虽申请但不提供登记文件的,登记机关可责成不申请登记或不提供登记文件的一方限期办理登记手续。
限期内仍不办理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迳为登记。
23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代理?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24哪些房地产合同须办理公证手续?
答: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士或机构的,须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25哪几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1)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2)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3)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4)有关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人房地产权利的;(6)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他事由。
26什么情况下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一)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二)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三)登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27房地产登记费是如何收取的?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应按下列规定交纳登记费:(一)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
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万分之五交纳;(二)转移登记的,按登记价值的千分之一交纳。
但登记价值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万分之五交纳;](三)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
但每项最低不于一百元;(四)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
28什么是地籍?什么是产籍?
答:我们通常所指的地籍、产籍、房地产籍是同一概念。
它是指土地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状况的调查与记录,包括了土地产权的登记和土地分类面积等内容。
具体来讲,是对在房地13怎样申请房地产权登记?答:申请房地产权登记,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29什么是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答: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30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初始登记?
答:(1)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了地价款后三十日内;(2)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申请初始登记。
31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