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及答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判断题(共50题)
1、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里(×)
3、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5、排污收费就是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罚款。(Ⅹ)
6、“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是国家的环保政策。(√)
7、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8、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9.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
10、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两大类。(√)
11、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12、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Ⅹ)
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14、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5、《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6、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17、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
18、行政复议期间,环境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19、执行了地方标准,实际上也满足了国家标准的要求。(√)
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排放有害物质,一律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Ⅹ)
21、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投产后,均应执行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所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防治污染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3、送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形式,并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7、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2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十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X)
31、对环境有争议的项目,其报告书(表)提交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
32、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决定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
33、《环境信访办法》中规定,环境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Ⅹ)
34、《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35、《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中规定,环保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36、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属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37、环保部门规章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之间,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优先适用根据专属职权制定的规章。(√)
38、按照《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39、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