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五)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3、请简述《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短期”、“长期”、“大量"、“频繁”的含义。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数.
4、请简述金融机构有哪些行为时,可由国x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5、请简述金融机构有哪些行为时,可由国x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补充: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判断题
1、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各级派出机构都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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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错误的或要素不全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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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险和寿险在经营过程中均具有洗钱的风险,但财险的洗钱成本较寿险来说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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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洗钱调查中查阅和复制的相关资料是可以直接作为法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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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属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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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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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具体办法,由国x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8、证券客户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应作为大额交易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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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帐户,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定,是否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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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不属于可疑交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