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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任到人,逐条纠正。
如对无证人员调离医疗岗位,责令其加强学习与培训,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