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
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
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
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
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
xx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
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
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
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
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
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
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现予公告。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指导思想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
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
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
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
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
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