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
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
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
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
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
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
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
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
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
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
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
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
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
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