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
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
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
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3
为巩固流动摊贩管理成效,维护良好的城市容貌秩序,
规范流动摊贩经营行为,加强市容市貌常态管理,有效治理乱摆乱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中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坎墩辖区流动摊贩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此次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心农贸市场、
二灶市场、六灶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乱摆乱设,违法占道经营,需要进行有效的整治与大力查处,确保市容市貌整洁靓丽,保持工作常态化。
二、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执法队员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执
法队员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
对辖区内流动摊贩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给仍不听劝导乱摆摊点的业主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保存好视听资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营造浓厚整治声势,争取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治理阶段(10月11日—10月16日)
针对辖区实际,全面掌握管理现状,针对重点区域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梳理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干部、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
需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先行登记保全物品时,要固定好证据,发放法律文书,并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像。
第三阶段:完善巩固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集中整治,全面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常态精细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恢复,城市各项秩序良好。
四、注意事项
(一)细化目标,定人定责。
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