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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专题培训考试题答案2023年
大小:28.35KB 12页 发布时间: 2023-05-05 14:22:04 4.59k 4.54k

61、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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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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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利、有义务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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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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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不用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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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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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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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可以询问金融机构有关人员,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无权要求补充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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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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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依法给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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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活动适用《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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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金融机构不用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也不用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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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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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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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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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或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的行为都属于可疑交易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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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或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的行为不用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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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将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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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交易或行为,保险公司应作为大额交易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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