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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大小:22.1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5-05 14:34:25 9.06k 7.87k

15、按照相关政策,申请了破产、关闭、注销的用人单位,单位职工欠缴的保险费用可以免于缴纳。(×)

16、如果城镇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仍不够退休缴费年限,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剩余缴费年限的保险费用。(√)

17、新参保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不满一年住院的,按照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8、参保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业务时,如果丢失了原始发票,可以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发票复印件,两者均不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9、参保人员经急诊抢救好转未住院的,抢救费用由个人承担;经急诊抢救转住院治疗的,抢救费用合并住院费用结算。(√)

20、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时,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暂无社会保障卡的,持身份证办理。(√)

21、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如果患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22、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3、市辖六区为同一参保区域,在六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按正常待遇支付,六区的参保人员到各县市区就诊的,应先到各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未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的,按低于正常待遇10%标准执行。(√)

24、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含中断1年以上又重新参保的人员)、必须缴费满半年后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金的待遇。未满一年的,按社会统筹医疗金支付待遇的50%执行。(√)

25、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照“互助共济、分散风险”的原则,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归集。(√)

26、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本市各类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雇工)、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

27、参保人员使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28、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利益,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29、对定点机构的违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定点结算、终止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定点资格。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须由职工按退休时本人工资9%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无当年缴费基数的,以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31、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32、统筹病种患者日常就医购药,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所选定点医疗机构、需售药店原则上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30、按照新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居民甲类慢性病共16种,乙类慢性病8种。(√)

31、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根据经济发展及基金收支状况,缴费比例可做适当调整。医疗保险费与其它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

32、2015年开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第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为14万元,二档缴费的为17万元。(√)

3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4、2015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各类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其他居民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二档缴费;特殊群体按一档标准缴费,各级政府(管委)应按相关规定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者部分资助,享受二档待遇。(√)

35、2015年开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期外不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不含新生儿)。(√)

三、多选题

1、统筹病种的认定按下列那些程序办理(ABC)

(A)按照《统筹病种认定细则》,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统筹病种认定审批表》。

(B)由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C)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认定。

(D)认定后选择自己方便报销的定点医院或社区签订服务协议。

2、统筹病种认定需报那些材料(ABCD)

(A)身份证

(B)《统筹病种认定审批表》:

(C)近半年内住院病历:

(D)各类诊断依据(如:CT报告、病理报告、检查报告等)。

3、统筹病种患者的下列那些门诊医疗费用不予从医疗统筹金中

支付(ABCDE)

(A)《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

(B)治疗非统筹病种的药品;

(C)在非定点医院、药店购买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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