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呤、苯丁酸氨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其废物名称包括哪些?
答:1)医学影象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乙醛等化学清洁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6、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哪些措施,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答: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以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7、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什么?
答: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顶、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经培训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工作规范和流程。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容易发生伤害的医疗废物处置方法和预防措施。
5)掌握当发生治疗废物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能够开展事故调查。
9、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应采取哪些不同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答: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和处理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伤害。
对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刺伤、擦伤等损害时,应当及时上报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根据受伤害的种类与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伤人员进行感染跟踪监测。
10、当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应当向当地卫生,环保部门报告,并要采取哪些应急处理措施?
答:1)确定泄露医疗废物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泄露的医疗废物中含有特殊危险物质,应撤离所有与清理工作无关的人员,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置。
2)清理泄露物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的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3)对污染地区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地区以防扩大污染。
4)消毒感染性废物污染地区,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地区往污染最严重地区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5)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进行工作。
6)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1、医疗废物含义?
答: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12、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
答:(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5)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13、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答:(1)在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或分泌物中只有细菌的定植,而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
(2)由损伤产生的炎症反应或由非生物性如化学性或物理性刺激而产生的炎症等。
(3)婴儿经胎盘而导致的感染如单纯疱症病毒、弓形体、水痘病毒或巨细胞病毒等的感染,在出生后48小时内出现感染指征,不应列为医院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