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对)
37、用水超过定额的单位,应当进行节水改造,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定额标准。(对)
38、单位和个人可以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
3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错)
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4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湿地。(对)
41、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对)
42、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对)
43、水资源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取,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错)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44、畜禽养殖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单位产生的废污水,经过处理,可以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水域。(错)
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水域。
45、取水许可持证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对)
46、水量水质监测结果应当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对)
4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对)
48、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对)
49、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错)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50、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地下水的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对)
51、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对)
52、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利用。(错)
禁止开采地下水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地表水。(错)
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54、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对)
55、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意,可以设置排污口。(错)
不可以设置排污口
56、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对)
57、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对)
58、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应当实行共享。(对)
59、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
60、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对)
61、我省对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分类水价。(对)
62、国家对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
63、在地表水丰富的地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对)
6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错)
应当按照流域综合规划
65、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死库容。(错)
防洪库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