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业教育活动周海报大赛。即日起到5月18日,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征集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海报(责任科室:专业一部)。
5.舞台展示部分。适合在舞台上呈现,从形式或内容上展示师生精湛技艺或校园技术技能学习生活。(强国有我舞蹈、演讲第一名、一个苹果、表现技法,责任科室:德育处)
6.其他分工
(1)德育处要充分发挥网站、板报、广播、微信、抖音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周宣传活动。同时,积极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抖音全方位宣传、直播、涨粉)。
(2)各责任科室要提前准备,高度重视,按“学校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负责活动结束的第一时间,完成专题报道工作(具体要求遵照《XX市教育关于报送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有关材料的通知》执行)。
(3)德育处根据各报送部门需求提供照片、视频,行政教育处按上级要求负责活动周期间的材料上报。
六、活动实施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预案。按《XX学校疫情防控方案》、《XX学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模板7
为深入贯彻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启动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题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时间
5月14日-5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精神学习宣贯活动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的意见》,采取研讨会、座谈会、知识竞赛等方式,做好本地、本校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不移听话、跟走,树立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的奋斗理想。
2.开展职业体验活动
(1)开展“校园实训场所开放日”活动
聚焦“提高质量,提升形象”,结合我校专业特点开展新型技术职业岗位体验,线上和线下同步重点展示实训场所。在介绍产业进展和工作流程中,充分展示大师技艺,展示新职教成果。
(2)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
聚焦“普职融通,职业启蒙”,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活动。利用专业优势,精心设计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的职业体验项目课程,邀请优秀毕业生做职业成长报告;联系合作企业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举办工作现场体验观摩活动,介绍产业发展前景和工作流程,展示工匠、技能大师技艺绝活,展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前景等,树立职业教育良好形象。
3.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展示互动活动
通过室外专业技术技能展示互动活动,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术技能的热情,增加学生学好专业技术技能的信心,促进学生之间的技术技能交流,呈现一院一成果亮点,展示我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丰硕成果。
4.开展师生技术技能大赛活动
聚焦“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把职业教育活动周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结合起来,对接产业前沿,推广“岗课赛证”融合,强化学生技能学习,促进就业创业,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展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校赛比赛过程;展示工业机器人、软件测试、物联网应用赛项国赛备赛场地和备赛过程,供师生观摩学习;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师生的技能比拼,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5.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
聚焦“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职业榜样、争做奋进榜样,进一步坚定学生“强国必定有我”的信念;开展主题演讲、征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劳动教育、体育和美育有关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禁赌禁毒教育、数字素养教育、科学精神培养等,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校园抗艾防艾行动,统筹开展育人活动。
6.开展典型案例、优秀事迹征集推介活动
聚焦“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开展典型案例、优秀事迹征集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师生中涌现出的“最美人物”“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先进典型”;征集学生技能提升、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就业等先进事迹;征集教师教书育人、服务技术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社会贡献等先进事迹。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结合专业、课程实际,组织开展活动,创新活动设计,做到“一院一”,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
2.紧扣主题,做好宣传
请各院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内容及时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推送,充分展示我校办学成果、校园文化。
3.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2023年5月6日上午11:00之前将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安排表报送至职院教务处。
请各院部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5:00之前报送师生“典型案例”“优秀事迹”材料,材料需图文并茂,不少于1500字,电子版发送XX邮箱。
请各院部于2023年5月22日之前将职教周活动总结和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职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