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了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指导员、班长进入小组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属学院、年级、真实姓名。
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小组,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小组中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指导员、各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提交给保安所,敦促相关人员立即扫描代码进入小组。
辅导员、各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应立即确定新人员,向学校保卫所书面报告,更换负责人。
(五)指导员、班长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欺诈知识,向市反欺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协助学校保卫所工作人员了解各班微信群的宣传情况。
(6)各指导员、班长的微信绑定卡,确保成功进入小组。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按时向学生提交。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刑事支队、内保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访问。
学校防治电信诈骗工作实施方案4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镇群众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避免或减少重大财产损失,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
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意导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目标,按照“防范为主,以打促防”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全镇各村、有关单位的职能优势,因情施策,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大幅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三、活动时间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
镇综治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
各村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11月30日)。
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每月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数据等)报综治办。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1.落实媒体宣传。
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2.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
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
镇经济发展办要利用农民信箱平台,每月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宣传短信不少于2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
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
镇综治办要发动乡贤、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城市居民小区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
镇其它相关职能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干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派出所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镇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对全镇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及职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对工商注册商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