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情形,虽然想整改火灾隐患,而在经济上确无力承受,因此导致大量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二)安全意识淡薄是隐患久拖不改的重要因素。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主唯眼前利益至上,没有把消防安全与经济效益发展放在同等位置上,像抓经济效益那样抓好安全工作,对火灾隐患心存侥幸,思想麻痹,甚至漠不关心、听之任之,虽然具备整改隐患的条件,但也不愿加大投入,干脆以缺乏资金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推脱搪塞,以致整改工作措施不得力,整改期限一再拖延,有的还酿成了严重后果。
2003年10月19日,被列为全区49个重大火灾隐患之一的荔浦县工贸市场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发生了重大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0多万元,受灾个体工商户520家,教训十分深刻。
(三)隐患单位自身缺乏必要的整改能力。
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到安全,又要考虑到生产;既要考虑到可靠,又要考虑到经济;既要考虑到人的因素,又要考虑到物的因素;既要考虑到眼前工作,又要考虑到长远规划;既要考虑到迅速彻底,又要考虑到企业的实力等。
由于一些隐患单位自身缺乏专业的消防管理人员,而这些要求对他们来说确是又难以达到,因此影响整改工作进程就在所难免了。
(四)隐患场所产权和使用权分散,整改责任不明确。
现在许多大规模的商业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建筑物不再归属一个单位专有,而是按照摊位、铺面、楼层等划分区域,进行产权出卖、使用权出租、转让等,其消防设施却是所有产权人共有,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这些场所一旦因先天不足或管理不善出现重大火灾隐患时,便会因各产权人、承租人、物业管理人等各方利益难以平衡而相互扯皮,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难以落实,整改难度相当大。
(五)规划选址和建筑结构的先天不足阻碍火灾隐患顺利整改。
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大多是在选址阶段未作长远规划,或在建设施工前未经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或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标准,又或是建成后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甚至还有的就是现有建筑结构及内部设施不符合现行规范或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装修等等,这些都使得建筑本身存在着先天不足,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建筑内部防火分区过大、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等隐患,整改起来难度极大,有些则根本无法整改。
(六)就业问题的压力影响到重大隐患的整改。
许多重大隐患场所的整改需要停业整顿,甚至要彻底的拆除或改变其使用性质,这就会带来这些场所从业人员下一步就业的问题,处理得不好还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这也是造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久拖不决的重要因素。
上述这6处难点中,前三个是最常见的,而后三个却是解决难度较大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单位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往往是在技术上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衡量的标准,通过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来确定的,但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中,起阻碍作用的因素却不限于技术和行政的问题,更多时候是经济上、意识上和实施步骤上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综合运用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思想教育的等方方面面的手段,促使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具体说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月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台督力机制。
重大火灾隐患关系到布绘的稳定问题和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因此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工商、文化、建设、教育、卫生、旅游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协调一致,已形成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职台督办机制,监督指导隐患牟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整忍妊务,其优势体王贝在以下几方面(即该机制应具备的功能):一是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增训,提高单位和公民的消防意识,加强舆论监督,促使单位和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自觉加大消防方面的投入;二是可以通过各种行政约束和警示对隐患单位形成督办合力,如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宾馆饭店,可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工商、文化部门限制其证照的年审,旅游部门限制其星级评定等,共同促使其尽快行动,整改隐患;三是可以为隐患单位解决难题提供帮助和指导,如由建设规划部门协调解决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对一些困难国有企业,可以在政府领导下结合企业拍卖、改制等时书L-并解决隐患问题,或帮助筹集资金;四是可以起到联合执法、共同关停取缔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的作用,即对于一些无法通过补救措施进行整改、确需关停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可以在政府协调下,各职能部门耳抬执法,尽快予以处理,彻底根除火灾隐患,并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等棘手问题。
许多隐患单位的整改实践也证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力和协调机制是解决整改重大隐患问题布之有效的手段。
(二)从隐患单位自身来说,要加强《*************》的贯彻落实。
结合重大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来说,就是: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树立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消防工作计划,逐步加大消防投入,整改火灾隐患,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二要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整治火灾隐患的能力;三要完善消防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消防管理活动,如: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或进行内部装修前要将消防设计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并严格按消防设计图纸施工,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在实行承包、租赁等活动时,要首先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从而避免在整改火灾隐患时相互扯皮。
(三)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加强消防中介组织在整改隐患过程中的作用,并逐步探索消防与保险联合的机制。
鉴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复杂性,对一般隐患单位来讲,要靠自身能力完成整改,并使整改效果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时间与实力的统一、形式与效果的统一,短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
因此要借鉴国外经验,在隐患整改工作中,引入消防中介组织,例如消防咨询公司,借助他们的专业工作经验,为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同时,还要探索消防与保险行业合作的可能性,通过努力使保险公司成为投保单位的“非政府部门的消防监督员”,促进隐患单位对隐患整改的积极性。
(四)要把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几个基本要求:
抓住主要矛盾,选择最佳方案。
隐患,就是一种矛盾,主要隐患就是主要矛盾,只要把握住了主要隐患,就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其他隐患会迎刃而解。
操作中,要分析影响火灾隐患整改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制定出几种整改方案,经反复研究论证,选择最经济、最快捷的方案,避免顾此失彼而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火灾面临的困难和对策建议3
据统计,截止2014年6月全国长期存在的8600多处重大火灾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
这些重大隐患,有的是区域性的连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有的是大型批发市场,有的是易燃易爆单位,有的是高层、地下建筑,这些场所极易酿成大火,对消防安全形势构成极大的现实威胁。
面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整治措施针对性不强,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有的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确定的重点单位上,而对当地存在的带有区域性特点的隐患不予重视,明知存在严重隐患,但因整治难度大,而避重就轻,甚至视而不见,致使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为了有效探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天水市武山县城关幼儿园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实际,浅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难点和策略。
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