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立足“三段一线”布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展开全线“清废行动”。
以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展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2.整治上段固体废物污染。
支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县(市、区)争创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展开村庄清洁行动。防治港口船舶污染,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
3.建设中段生态宜居城镇。
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生态宜居水平,推动城镇化,形成省会城市群,建设若干“无废县(市、区)”;以
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在特色小镇中建设“无废小镇”。
4.建设入海段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带。
发挥黄河三角洲资源优势,建设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带。以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为引领,将东营打
造为全国知名的河海生态文明强市。
(七)落实海洋强省战略,推动海洋绿色发展转型。
1.打造绿色循环海洋经济发展模式。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探索推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综合利用新模式。提升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打造绿色、集聚、高端海洋化工产业基地。
2.推动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
展开“净滩行动”,推动岸滩、海面垃圾常态化管理。探索展开海洋封闭倾废试点,在渤海海域展开海洋垃圾调查监测评价示范。
3.建设“无废港口”“无废岛屿”。
建设星级“绿色港口”,港口建设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口。以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为示范,推动“无废岛屿”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增强组织领导。
省级建立部门协调推动机制,负责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市要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协调机制。
2022年7月底前,各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印发。
(二)健全推动机制。
各市政府要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每年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环委办。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要增强指导调度,对各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实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等重要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
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资金统筹,增大对“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力度。各市要完善政策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围绕加快建设“一中心一枢纽三区三地”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把我区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标本兼治。
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从源头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无废城市”建设助推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推动综合施治。
立足全区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产业发展现状与未来,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建设措施,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总结凝练推广固体废物领域亮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全链条现代化管理水平。
坚持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