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畜禽养殖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减少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坚决杜绝粪污和沼液直排问题发生。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202X年完成5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整治工作。
强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行维护与监管,推动病死畜禽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5%。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
3.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粪污治理。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细化管理,完善农村卫生改厕管理台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按照《X区农村生活治理专项规划》(202X-2025年)要求,有序推动新建和改造卫生厕所任务,推动寨子社区、香山田园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到202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
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发挥2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科学配备保洁队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到2022年,累计建成3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保持100%。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引导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级部署,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强化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管理,推动餐饮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全区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深化机关事务单位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探索推进净菜上市工作,强化果蔬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
推进邮政快递业绿色发展,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大力实施“邮政快递业2582工程”,鼓励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收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到2025年底,全区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电子运单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电商快件不再进行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2.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正阳街道、舟白街道、冯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优化分类投放方式,强化垃圾分类培训及宣传,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到2022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箱、垃圾中转站、分拣中心等设施设备,完成官坝、金龙花园、黔洲桥、城北等4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工作和黄溪、石会等10座垃圾中转站新建工作,完成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整治工作,完成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填埋场技改项目,增加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填埋能力。
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有害垃圾收集点(暂存点)设置,签定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理有害垃圾。
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强化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运营维护与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餐厨垃圾收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整治拒签餐厨垃圾收运协议、餐厨垃圾违法收运等行为,推动城市建成区、场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分类收运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并辐射酉阳县、彭水县等周边区县。
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3.推进建筑垃圾监管治理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深入实施《关于印发X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X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渝建绿建〔2020〕20号),推进建筑产业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全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
到2025年底,培育BIM信息技术工程20个以上,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落实《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做好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各项工作,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
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