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低价值兜底处置。
加强低价值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中转、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各县(市、区)建成数量不低于1个。
加强市域范围内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加快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或燃煤发电厂统筹消纳低价值一般工业固废。
(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7﹒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建设省、部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快建设如皋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0%以上。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积极引进试验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强化耐候加厚地膜。
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力争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建设一批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
8﹒完善收运体系建设。
重点引导农机合作社和秸秆利用企业,依托装备优势、资本优势、市场优势开展秸秆收储,建立秸秆收储点,形成农户或合作社—收储点—加工企业,合作社(收储点)—加工企业,农户—收储点等收储模式,进一步提高秸秆收储主体的覆盖率。
试点建立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回收模式,如以旧换新、以奖代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不低于90%。
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农资经营企业,构建高效、统一、便捷的农药统一配供网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处理模式。
9﹒提高利用处置能力。
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生物质能供气供热供电。
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支持秸秆浆替代木浆造纸,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等。
积极引导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加强再利用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
推动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低价值废旧地膜,实现废旧农膜的全量安全利用处置。
将废农药包装物的处置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探索废农药包装物的豁免处置机制,协调落实集中安全处置途径。
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涉农镇(街道)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统筹考虑各地厨余垃圾的协同处置。
(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0﹒推动固废源头减量。
发布生活垃圾四分类指导目录,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确保2025年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引导商场超市、药店书店、机场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督促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限制使用塑料袋、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偿提供可重复利用环保袋,宾馆(饭店)、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引导外卖商家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全面推行简约包装,2025年绿色快递包装使用率达到60%。
督促餐饮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餐饮垃圾减量。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无纸化办公,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
集聚资源打造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重点推进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的建设;积极推广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等新型建造与管理方式,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11﹒完善收运体系建设。
城乡统筹建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
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处置企业负责定时定点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回收。
在崇川区先试先行,构建成熟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站+分选分拣中心”的三级回收体系,至2025年,在崇川区新建2座智能化分选中心,分选中心处置能力应不小于300吨/天。
12﹒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加强对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做到设施完备、运行稳定、满足分类处理需求,提高厨余垃圾的处理能力。
推进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率达36%。
加快推进海门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和启东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分别形成30万吨/年和33万吨/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实现各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矿产”综合利用产业链。
13﹒探索协同处置途径。
依托南通市现有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加强对有害垃圾的集中处置,至2025年,有害垃圾的处置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