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
推进县区畜禽有机肥加工项目建设和畜禽粪污集中收集中心项目建设。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加快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市区新建1座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场所,到2022年,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总能力达到25万吨/年。
推进分散式园林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就近消纳点。
5、促进危险废物分类综合利用。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处置设施,探索预处理后的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3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5%。
(五)加快提升处置能力
1、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成3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研究推进填埋场转型,完成3个污泥减量处置项目建设,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
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实施以焚烧、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卫生填埋为应急措施的处理策略,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
到2022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到2023年,城区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保留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1处。
3、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4、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经营企业装备水平,补足利用处置短板,到2023年,省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达到2家以上。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基地)以及2万吨以上的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六)切实强化综合监管
1、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综合执法。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
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补足村(镇)监管短板,到2023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5%以上。
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
扩大监管覆盖面,到2022年,6000家以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七)强力推进信息管理
1、强化信息监管平台应用。
根据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接,逐步过渡应用。
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科学预判发展趋势。
2、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
开通电话、微信等多种举报渠道,便于公众监督“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