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在所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公共场所、餐饮业等场所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文化部门要督促文化、网吧、舞厅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设立吸烟室或吸烟区,并有效劝阻吸烟;交通部门要在车站设立专门吸烟室。
2023年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积极认真组织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国家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公共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控烟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控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进一步明确控烟工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参加。
定期考核评估“控烟”工作。
三、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围绕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控烟活动。
在朱泾镇社区报刊登控烟知识宣传文章及公益广告图片,提高市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及时报道和宣传各部门的控烟活动开展情况,营造健康、清洁、禁烟的良好社会环境。
2、以“5.31”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展板、橱窗、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开展控烟咨询、义诊等健康教育活动。
加大控烟与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水平。
3、镇健促办定期组织召开控烟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商讨对策、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和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营造控烟氛围
禁烟标识的规范及补漏,做到全部印有监管电话,确保辖区内法定全面控烟的所有“国家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公共的工作场所等主要公共活动区域”等场所全覆盖。
(二)落实控烟措施
1、加强控烟工作检查督导,由镇社区控烟志愿者代表和镇市民巡访团组成控烟督导队伍对各单位的控烟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暗访,检查以办公室、会议室、食堂为主。
查看单位内是否规范张贴禁烟标志和控烟宣传海报、单位内是否规范设置吸烟点。
抽查主要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食堂是否有烟具,有烟灰、烟蒂、烟味,并随机抽问部分职工《条例》知晓率。
各单位也要定期自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2、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向社会公开镇府机关控烟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机关各单位控烟情况的监督举报,将控烟工作纳入文明机关等评比工作中。
(三)做好控烟工作效果评价和管理
针对控烟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总结经验,要做到数字可靠、办法可行、有推广价值,对今后的控烟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并做好控烟工作的档案管理,注意收集整理各种控烟活动资料、影像图片等,有序分类存档,档案管理要有连续性。
五、时间节点
4月15日前组建控烟领导小组、控烟检查督导员、制定控烟工作计划,召开会议部署控烟工作。
5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机关单位控烟标识的补贴和更新工作,并组织控烟督导员对会议室、餐厅以及公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进行检查。
6月1日前迎接区健促办组织社区控烟志愿者和区市民巡访团对我镇机关单位控烟工作开展督查。
2023年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顺利推进机关单位控烟工作,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2022年实施《控烟条例》的季度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浦区第二季度机关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继续以创建“无烟机关”活动为抓手,逐步拓展企事业单位参与“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已建的57家“无烟机关”和41家“无烟单位”着力巩固创建成果。
通过实施第二季度机关控烟方案,进一步树立机关、单位良好形象,营造政府机关和单位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宣传效应,有效降低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和提高控烟意识,为全年《控烟条例》实施打好扎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创建“无烟机关”和“无烟单位”
1、切实抓好“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巩固工作
继续实行“无烟机关”与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挂钩的评议考核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对已建单位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