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干部职工积极戒烟,不向来客及不接受来客敬烟;
五是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惩戒。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1.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制度
单位设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控烟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控烟工作定期抽查暗访,每次检查要及时进行通报。
对于执行不力、屡查不改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诚恳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单位控烟情况的监督举报,欢迎新闻单位监督,结果在委机关内部通报。
(三)控制吸烟,防治并举
通过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未成年人"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健康生活与您同行"戒烟讲座等多种活动,使公众认识烟草危害,远离烟草。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顺利推进机关单位控烟工作,根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2015年实施《控烟条例》的季度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浦区第二季度机关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继续以创建“无烟机关”活动为抓手,逐步拓展企事业单位参与“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已建的57家“无烟机关”和41家“无烟单位”着力巩固创建成果。
通过实施第二季度机关控烟方案,进一步树立机关、单位良好形象,营造政府机关和单位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宣传效应,有效降低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和提高控烟意识,为全年《控烟条例》实施打好扎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创建“无烟机关”和“无烟单位”
1、切实抓好“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巩固工作
继续实行“无烟机关”与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挂钩的评议考核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对已建单位的控烟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具体安排如下:
(1)统一开展单位控烟宣传。
历年创建成功的57家“无烟机关”和41家“无烟单位”加大控烟宣传,一是要在单位内部通过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以及相关主题活动,发放资料及利用单位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单位出一期控烟宣传板报,加强控烟宣传。
(2)组织控烟工作自查活动。
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对照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标准要求,进行一次自查,针对薄弱环节加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控烟志愿者明查暗访活动。
组织明查。
4月下旬之前,组织控烟志愿者对已建的无烟机关,进行一次明查,检查单位禁烟标示和检查单位前阶段控烟宣传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和查看单位控烟工作组织管理资料。
组织暗访。
6月上旬,组织控烟志愿者对已建无烟机关,进行一次暗访,查看现场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情况,以现场检查为主。
综合两次巡查活动结果,进行情况通报。
同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对在年度督查中成绩优秀的“无烟机关”给予加分,问题突出的予以扣分。
2、进一步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
区健促会制订2015年度青浦区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通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镇、街道,委办局进一步拓展创建覆盖面。
创建机关和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健康促进委员会及时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1)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申报工作:4月底前,各单位填报申报表,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与有关申报材料(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工作计划),报送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科。
(2)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检查与验收:6月份,在申报单位创建过程中,以暗查形式,组织对年内申报的创建单位控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对通过暗查的新创建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逐一进行验收。
综合两次督导情况,以发文、授牌的形式予以命名。
(3)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标准和任务落实建设措施,着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