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车整治⼯作。
四是根据《眉⼭市⼯商⾏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
突出家⽤电⼦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
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为。
加⼤⽇常巡查⼒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为。
五是根据《眉⼭市⼯商局关于进⼀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为为重点,切实加⼤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度,不断提⾼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对违法⾏为的`查处⼒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供⽔、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告、误导消费、利⽤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度,收到明显成效。
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额12万元。
六是⽴⾜⼯商职能,配合市⾷安办、市⾷药局开展⾷品安全⼯作,配合检查⾷品⽣产单位50余户,检查⾷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案查处商标、⼴告、不正当竞争等⾷品违法案件31件。
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作
⼀是认真贯彻执⾏⼯商⾏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作规范,统⼀使⽤“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作⼿册”,开展业务培训。
⼆是进⼀步建⽴健全12315维权⽹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络的作⽤,提⾼了维权质量。
“⼀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加强“⼀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
三是创新⼯作⽅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社区⽹格管理⼯作⽅案,在全市推进这项⼯作,按照“⼋有四统⼀”标准在社区规范设⽴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开展“诉转案”⼯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的⼯作合⼒。
洪雅县⼯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额3万元。
全市维权⼯作⼈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
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
充分利⽤⼴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宣传报道,⼤⼒倡导⽂明、健康、绿⾊、环保、低碳的消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的宣传声势。
⼆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
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和完善“消费教育⽰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
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和警⽰,着⼒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社区⽹格管理等⼯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银行消保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精选4
⼀、主要⼯作完成情况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制度体系。
⼀是对我⾏客户投诉管理机制及处理流程进⾏梳理,修订了全⾏《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规范》,明确了全⾏员⼯所必须遵循的经营⾏为指引和准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并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我⾏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与考核⼯作,优化产品与服务管理及投诉处理⼯作机制。
⼀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作的通知》,明确了消保具体⼯作内容和要求;⼆是联合⼈⼒资源部,⾏⽂下发《关于在分⾏零售银⾏部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作管理岗的通知》,确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总、分、⽀三级联动的组织的构架体系;三是将消保⼯作内容纳⼊全年分⾏⽬标责任制考核及条线考核中,制定专项考核措施,细化考核内容,按季对分⾏进⾏考核评价;四是与下半年零售业务检查相结合,开展消保⼯作检查,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全⾏范围消保⼯作⾃查,报送⾃查报告;五是积极与研究发展部沟通,将消保相关内容加⼊产品创新管理办法中;六是按季对全⾏客户投诉情况进⾏分析,并在办公平台上进⾏通报全⾏;七是⾃主开发了“**银⾏客户投诉管理平台”系统,实现投诉处理的线上流转和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该系统⽬前已正式上线,投产使⽤,进⼀步提⾼了客户投诉的处理效率。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全⾏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是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3⽉份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3。
15⾦融消费者权益⽇”专项宣传活动。
6⽉⾄8⽉持续开展了分别以“货币⾦融知识宣传⽉”、“个⼈征信知识宣传⽉”、“防范电信⽹络诈骗宣传⽉”为⽉度主题的“⾦融知识万⾥⾏”专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