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目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 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 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 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 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 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XX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 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 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 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 检查标准,20XX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 制定路线。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 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 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
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 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 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
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口将 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 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 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 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改善空气质量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紧密围绕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各方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着力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为目标,确保主城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和化工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部设立连续固定的合格围挡(围墙),市政工程全部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合格围挡、警示标志,围挡(围墙)定期清洗维护;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全部硬化;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确保100%使用;非作业区裸土覆盖、固化或绿化处置合格率达90%以上;拆除工程加压喷淋降尘或其他降尘设备配备率95%以上。
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年均浓度同比下降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市城建委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彭浩主任任组长,夏平副主任,建管办杨凡主任任副组长,建管办、质安处、安全站、稽查站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站,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各区建设局应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组织做好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以及日常信息数据的收集、报送。
四、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形成分区规划,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照规定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覆盖。
3、处于桩基、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应设置堆土晾晒区和泥浆池。
(二)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立连续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