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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6篇
大小:31.36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5-23 11:56:05 15.3k 14.35k

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切实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凉州。

(二)工作目标。2xx年底,凉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凉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干部职工和就医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运输车辆。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独立收集、规范贮存、统一运送至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规范管理,防止污染,严防流入养殖环节;杜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强化有害垃圾全过程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要求规范处置。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督促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等工作,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

(二)强化减量机制。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餐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严禁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施行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和生活居住区设置分投全类型垃圾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确保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要和收运便捷。充分发挥各单位监督员作用,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落实、有处罚”的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将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借助社会力量,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诊患者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率,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12—2020年3月上旬)。2019年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等。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0年3月上旬前制定下发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靠实工作责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0年3月中旬—2020年12月)。2020年持续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2020年底前,区属城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2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从2021年起,区属城乡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规范运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验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不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长效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州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内设科室(单位)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行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局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医政股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监督股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场所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行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于每月20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健康促进中心。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大屏、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类别废物的具体种类和区别。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医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5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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