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女职工生育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
(E)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2个月(含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怀孕满3个月(含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开发区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ABCD):
A、顺产为1500元,剖腹产为3500元;
B、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C、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
D、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80元;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为120元;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200元;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500元
3、参保女职工在领取生育保险费用时,须提供、、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ABC)
A、《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准生证》B、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C、行剖腹产手术的参保女职工须《剖腹产术登记表》D、准生证
三、判断
1、职工在生育时已经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2、2013年12月1号以后生育时缴费不满一年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因医学原因终止妊娠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未经过审批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或到非定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为计算标准,按应享受的生育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7、无剖宫产手术指正,自行要求剖宫产手术的,其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对于不具备剖宫产手术指正,职工自行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的,按顺产标准计发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8、无剖腹产手术适应症而自行选择剖腹产的,按顺产的标准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需实行剖腹产手术,必须由医生填写剖宫产情况登记表,由科主任签字并加盖医保办印章,交参保职工报经办机构备案。(√)
9、因医学原因终止妊娠以及生育后避孕失败终止妊娠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生育后避孕失败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基金只支付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单选及填空题(每空1分,共44分)
1、基本医疗保险遵循着低水平、广覆盖、逐步推进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现收现付、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
2、参保人员住院的个人自费比例(住院所有自费药品及检查等)应控制在总医疗费用的C内;病人自费药品应控制在总药费的A;全院病人所用药品总额应控制在总医疗费用的D。
A.6%B.10%C.30%D.45%
3、《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甲”类为目录内可直接统筹使用药品,“乙”类为应先自付D后再纳入医保统筹的药品。
A.5%B.10%C.15%D.20%
4、医保病人门诊用药规定为:普通疾病不得超过A天量,一般慢性疾病不得超过C天量,特殊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F天量。
A.3天B.5天C.7天D.10天E.20天F.30天
5、我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年度内住院的起付标准为C;省直医保起付标准D;当年多次住院从第二次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E,最低不得低于上述起付标准的K%。
A.400元B.550元C.700元D.1400元E.20%F.25%J.35%K.50%
6、职工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限额称B;省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E;大病统筹最高限额J。
A.20000元B.26000元C.28000元D.30000元E.36000元
F.38000元J.200000元K.220000元M.260000元
7、居民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限额称B;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B;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部分给予H的补助,年最高补助限额为D,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F。
A.20000元B.25000元C.26000元D.35000元E.50000元F.60000元J.40%H.60%I.65%
8、长期或终生在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可以不入院治疗的慢性疾病共有
种。
A.10种B.15种C.18种D.20种
9、需要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项目MRI、CT(不含EB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彩色多普勒仪、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SPECT)
10、省、市、区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定额标准:省医保4800;市医保普通病种5000;各区医保5000;城镇居民医保人员统筹基金定额标准:城关区3200;七里河区4500;西固区4000;安宁区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