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禁烧的区域要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对发生露天禁烧秸秆现象的村和包村工作小组进行通报批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需向政府做出书面汇报,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减相应的考核。
因秸秆焚烧而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并按照市上处罚到村。
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组和扑火队,及时查处违反秸秆禁烧规定行为,扑灭明火。
镇农机站要做好收割机的管理宣传工作,严禁未安装碎草机的机具下田作业;镇安监办配合市环保局加大处罚力度;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阻挠干扰工作的及时制止;各村加大对公路沿线废弃物的清运工作;加大对沟渠抛弃秸秆行为的督查。
同时,对出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并通过实行禁烧倒查机制,将发现的黑板倒插到田块到农户,落实田块所属农户的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要扣罚其各类农业补贴款项,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2000罚款。
尤其要加大对第一把火的依法处置力度,杜绝露天禁烧的苗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圆满完成。
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值班电话,面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举报。
五、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对象到村、组,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包干制,工作经费及时下发到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3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三、重点区域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四、工作安排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月15日)。
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16日—6月15日)。
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
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
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