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在审批前向审批人汇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错)
10、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本单位领导及安全、消防等有关单位。(错)
11、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错)
1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错)
13、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对)
14、特殊动火作业首次分析必须使用色谱分析。(对)
15、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对)
16、二级动火作业监护人由动火作业单位人员担任。(对)
17、涉及三方动火时,动火需求车间及动火点所在车间相关人员应行使同等权利,负同样责任。(对)
18、作业单位根据危害辨识的结果及作业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
1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10 m。(错)
20、特殊动火作业必须由安环处长终审批准。(错)
21、禁火区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对存在火灾危险、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动火的区域或地点。(错)
22、固定动火区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或场所。(对)
23、遇节日、假日或设备检修、抢修等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必须按特殊动火管理。(错)
24、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对)
25、在正常运行的生产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应请示相关领导批示。(错)
26、凡能拆除的设备管线应拆除移至安全区域动火。(对)
27、动火作业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人员担任监火人。(错)
28、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隔离,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对)
29、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与该设备、容器相连的管线未经有效隔离,该管线上可进行动火作业。(错)
30、与设备、容器相连的管线未能有效隔离,在其管线上动火作业,应在该设备、容器的出入处悬挂“严禁人员进入”的警示牌。(对)
31、在检修装置塔、容器、加热炉等受限空间内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必须使用金属跳板(对设备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
32、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距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不用采取隔离措施。(错)
3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错)
34、动火结束或暂停动火时,动火人应消除火种,在切断相关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现场。(对)
35、反“三违”是指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对)
36、国家标准《安全色》中规定红色表示危险、禁止、紧急停止的信号;黄色表示警告的信号;蓝色表示指令标志的信号;绿色是提示安全的信号。(对)
37、安全带较为安全的使用方法是低挂高用。(错)
38、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
3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5年进行一次复审。(错)
40、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对)
41、装卸设备应有良好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引起火灾。(对)
42、安全标志中带斜杠的圆形环为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对)
43、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应办一级动火作业票。(错)
4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对)
45、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对)
46、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对)
47、严禁采用拖、拉、抛、滚的方式装卸和搬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对)
48、电气线路着火时,可用泼水的方法进行灭火。(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