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017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伏标准为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万元以上(含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96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142.我市城乡居民患者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个人首先自付20%、进口的个人首先自付40%后再纳入报销。
143.对于重复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不予重复补助,不予重复报销待遇。
14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比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全省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住院病种目录。
145.医保政策规定,三级医院自付比例不超20%,所以我们在保证病人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少用或不用目录外诊疗项目或药品,尽量用基本的,国产的,少用高档的,进口的。
146.合理用药方面:严禁无指征用药及抗生素滥用,发现一例无指征用药、抗生素滥用,不合理预防及联合应用抗生素扣除1分。
147.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148.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可以减轻大医院过高的诊疗压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良好就医局面。
149.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
150.双向转诊的原则有:患者自愿原则,分级诊治原则,无缝式管理原则。
151.知情权的三项基本内容:真实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知情权和医疗费用知晓权。
152.《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53.2017年城镇职工单位新增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后缴费6个月以上,自首次缴费后补交之日起,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免责期调整为3个月,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免责期调整为6个月。
154.2017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其中单位10元,个人5元)。参保单位在年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次性缴清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155.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40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慢性肾炎、紫瘢性肾炎;帕金森综合症;股骨头坏死;重症肝炎、肝硬化;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强直性脊柱炎;冠心病;艾滋病;硬皮病;脱髓鞘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运动神经元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风湿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0DP);干燥综合征;血友病;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克罗恩病;结肠代食道手术后遗症;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
156.可以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的时间是孕11周以后。
157.申领生育津贴的地址和时间:自分娩之日起五个半月后到市(区)生育保险科办理申领手续。
158.生育保险孕期免费检查的项目有:血常规、尿液分析、心电图、肝功、多普勒听诊、胎心监护、血型、丙肝抗体、凝血四项、产科超声、艾滋病抗体、梅毒。
159.生育保险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申领生育津贴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发票,生育保险统筹结算单,诊断证明。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60.生育保险办理备案需要的证件:孕妇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确诊怀孕的超声报告、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