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高大脚手架、高支摸、大型起重机械、深基坑以及市区重点工程等实体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压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抽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建委组织执法人员,抽查在施工地70%,检查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
并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问题企业依据条例进行限期整改,由企业组织重新培训,区建组织考试,促使企业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使一线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要领,力求应知应会,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3、加大曝光隐患工地力度
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问题工地、连续两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工地、非法施工的问题工程等通过区建委网站公开暴光,督促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开展约谈告诫工作
对问题工地的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二级约谈告诫,一级是由负责安全监督的部门负责人找工地单独谈话告诫;二级是由区建委领导开展全区问题工地共同约谈告诫,以便进一步督促问题工地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参建企业组织自查活动
各施工企业结合工地实际,悬挂醒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月"标语,以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为抓手,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在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等方面,开展系列有效活动,并针对已制定的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各施工企业要充分引导、有效利用一线作业人员关心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组织其认真查找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加快创建绿色安全型企业。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施工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取得实效。
(二)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开展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执法科要按照市区"三项行动"要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市区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专项实体检查和巡回复查,如深基坑工程等,进一步督促工地做好安全防汛工作。
(三)注重实效,巩固成果
各施工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全力以赴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方案篇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