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目的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
1.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开展所必需的数学的根底知识、根本技能、根本思想、根本活动经历。
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络,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展考虑,增强发现和提出问题的才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才能。
3.理解数学的价值,进步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总目的从以下四个方面详细阐述:
知识技能
●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
●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讨论、运动、位置确定等过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
●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搜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根底知识和根本技能。
●参与综合理论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解决简单问题的数学活动经历。
数学考虑
●建立数感、符号意识和空间观念,初步形成几何直观和运算才能,开展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开展数据分析观念,感受随机现象。
●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测、证明、综合理论等数学活动中,开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才能,明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学会独立考虑,体会数学的根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问题解决
●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强应用意识,进步理论才能。
●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根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开展创新意识。
●学会与别人合作交流。
●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情感态度
●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在数学学习过程中,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制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
●体会数学的特点,理解数学的价值。
●养成认真勤奋、独立考虑、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形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总目的的这四个方面,不是互相独立和割裂的,而是一个亲密联络、互相交融的有机整体。在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组织中,应同时兼顾这四个方面的目的。这些目的的整体实现,是学生受到良好数学教育的标志,它对学生的全面、持续、和谐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数学考虑、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的开展离不开知识技能的学习,知识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三个目的的实现。
二、学段目的
第一学段〔1~3年级〕
知识技能
1.经历从日常生活中抽象出数的过程,理解万以内数的意义,初步认识分数和小数;理解常见的量;体会四那么运算的意义,掌握必要的运算技能;在详细情境中,能进展简单的估算。
2.经历从实际物体中抽象出简单几何体和平面图形的过程,理解一些简单几何体和常见的平面图形;感受平移、旋转、轴对称现象;认识物体的相对位置。掌握初步的测量、识图和画图的技能。
3.经历简单的数据搜集、整理、分析的过程,理解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
数学考虑
1.在运用数及适当的度量单位描绘现实生活中的简单现象,以及对运算结果进展估计的过程中,开展数感;在从物体中抽象出几何图形、想象图形的运动和位置的过程中,开展空间观念。
2.能对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简单数据进展归类,体验数据中蕴涵着信息。
3.在观察、操作等活动中,能提出一些简单的猜测。
4.会独立考虑问题,表达自己的想法。
问题解决
1.能在老师的指导下,从日常生活中发现和提出简单的数学问题,并尝试解决。